產品詳細介紹
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7.2二級資質標準
7.2.1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7.2.2企業主要人員
(1)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0人,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礦建工程專業高級職稱或礦業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礦山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75人。
7.2.3企業工程業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5類中的2類或某1類的2項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60萬噸/年以上鐵礦采、選工程;
(2)60萬噸/年以上有色砂礦或30萬噸/年以上有色脈礦采、選工程。
(3)45萬噸/年以上煤礦工程或150萬噸/年以上洗煤工程;
(4)30萬噸/年以上磷礦、硫鐵礦或20萬噸/年以上鈾礦工程;
(5)10萬噸/年以上石膏礦、石英礦或40萬噸/年以上石灰石礦等建材礦山工程。
7.3三級資質標準
7.3.1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7.3.2企業主要人員
(1)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礦建工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礦山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建筑資質初次與建筑資質增項有什么區別?
建筑企業新辦建筑資質以及資質增項所需提供的材料有:
1、初次建筑資質需要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需要四份;資質增項需要建筑企業資質申請表以及相應的電子文檔。
2、初次建筑資質需要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資質增項需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初次建筑資質需要公司章程復印件;資質增項需要企業資質正本;
4、初次建筑資質需要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資質增項需要申報資質上一年度或當期的財務審計報告;
5、初次建筑資質需要驗資報告復印件;資質增項需要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職稱、任職文件以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材料;
6、初次建筑資質需要企業法人、財務負責人、經營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任命文件、身份證、畢業證、職稱證;資質增項需要建筑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要求注冊執業人員、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執業、職稱、身份證明以及養老保險憑證;
7、初次建筑資質需要項目經理身份證、畢業證、職稱證,能代表該工程項目業績的施工合同以及需要擔任該項目負責人的證明文件,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或工程質量評價證明;
8、初次建筑資質需要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職稱證、畢業證、身份證、聘用合同等;
9、初次建筑資質需要企業所有相關工程技術人員及經濟管理人員的養老保險;資質增項需要部分資質標準要求建筑企業必須具備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身份證明以及養老保險憑證;
10、初次建筑資質需要施工機械及質量檢測設備購買發票、調撥單、設備臺賬等;
11、初次建筑資質需要企業近3年財務報表;資質增項需要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3個月社會保險證明。
12、初次建筑資質需要加工廠房房產證或租賃合同;資質增項需要建筑企業設備、企業廠房等相應的證明;
13、初次建筑資質需要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資料;資質增項還需要提供建筑企業生產許可證等有關材料。
你們的信任就是給我們的動力,我們的宗旨是合作共贏,達到雙方的滿意,為您做獨到的 設計資質,感謝大家對我們的支持,為您制作好的 設計資質產品是我們不懈的動力,多謝大家在百忙之中能夠看到我們筑建信息咨詢服務(焦作市分公司)的信息,只要您一個電話,我們會與您溝通,和以實惠的 設計資質價格回報您們的信任,我們歷經多年發展,在 設計資質行業已有良好知名度。
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18.1 一級資質標準
18.1.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1000 萬元以上。
18.1.2 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和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 15 人,且結構、材料或化工等專業齊全。
(2)持有崗位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員、機械員等人員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防水工、電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 30 人。
18.1.3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2 類中的 1 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項合同額 200 萬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 1項或單項合同額 150 萬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 3 項;
(2)單項合同額 500 萬元以上的防腐保溫工程 2項。
18.2 二級資質標準
18.2.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400 萬元以上。
18.2.2 企業主要人員
(1)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和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 3 人,且結構、材料或化工等專業齊全。
(2)持有崗位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防水工、電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 15 人。
(4)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 2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