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預算資料是企業實施工程造價管理的基礎內容,亦是進行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改進的重要組成。本文,論述了工程造價資料的內容,明確其在企業工程造價管理中運用的重要意義,并對企業工程造價資料的積累、分析與運用策略進行探討,以使工程造價資料更好地服務于工程造價管理,進一步推進工程市場的長足、穩定發展。工程造價資料指的是在建或已竣工的有代表性、有價值的工程合同價、預算施工價、竣工結算、單位施工成本及新設備、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等工程分項、分布等單價分析相關的資料。
軟土地基處理,當采用砂或碎石等材料作為墊層時,要核查設計圖表資料是否已扣減相應的路基填方數量,以免重復計價填方數量,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需要灑水的數量。在計算路基土石方數量時,不扣除涵洞和通道所占路基土石方的體積;而高等級公路應據實際情況,適當扣減路基填方數量。有些項目設計圖表中不能反映出來,應考慮在施工組織設計中,表土或零星填方地段的基底壓實,耕地填前夯實后回填至原地面標高所需的土石方數量,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數量;為保證路基邊緣的壓實須加寬填筑時所需的土石方數量。根據概算定額的規定,各類穩定土基層級配碎石、級配礫石路面的壓實厚度在15cm以內,填隙碎石一層的壓實厚度在12cm以內,墊層和其他種類的基層壓實厚度在20cm以內,面層的壓實厚度在15cm以內,拖拉機、平地機和壓路機臺班按定額數量計算。如超過以上壓實厚度進行分層拌和、碾壓時的拖拉機、平地機和壓路機臺班按定額數量加倍,每1000m2增加3.2工日。橋梁、涵洞、通道、隧道等工程。如已計列了橋面鋪裝,是否已扣除了橋梁所占的長度和面積,以免重復計價。數字計算方面。主要著重于大小數值的正確性。可以根據自己速算及看數的經驗,結合整數部分的位數及、二位的有效數是否正確加以審核,至于詳細數字則不工程預算必一一審核正確靈活地套用預算定額與計算定額直接費。工程量計算完畢并核對無誤后,用所得的分部分項工程量套用單位估價表中的定額基價,相乘后相加匯總,便可得出單位工程的直接費。由于我國各地區現行的預算定額、取費基礎、取費標準和預算編制的規定有所不同,定額老化問題突出,這就要求預算人員要根據實際正確靈活地應用預算定額。在使用定額前,首先應認真學習定額的總說明、分部工程說明、附錄、附表及有關規定、掌握定額編制的依據和適用范圍。其次,應熟練掌握各定額子目所綜合的內容、計量單位以及允許換算的范圍和方法。當工程內容與定額不一致又不允許換算時,必須執行定額,不得任意修改或調整定額。當工程內容與定額內容不一致,但允許換算時,應按定額的換算方法和范圍進行換算,然后計算定額直接費,并在定額編號下注明該項目換算,以便審查時核對。做好預算編制的審核記錄。即將審核中發現的問題逐一填寫到“預(結)算審核意見卡內。大部分問題是可以肯定的,但也有些問題可能不一定錯而是懷疑,需向編制人詢問,可以用問號來表示。審核完后向編制人當面逐條解釋或指出錯誤所在,對那些不是特別確定的問題如經過編制人說明而并沒有錯誤時,可將此條意見劃去。做好預算編制的審核記錄,可以互相交流經驗,共同提高業務水平。其中預算編制的審核記錄一式兩份,一份交編制人據以逐條改正錯誤,一份留存審核人處,來積累每個預算人員在編制預算的常犯錯誤,經過一定時間后可以篩選大家的通病,通過對其系統的剖析,使大家都受教益。從以上的論述中,預算的編制中涉及文件內容繁多,涉及面廣,技術性強,各專業建設項目要求又各不相同,因此,必須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才能對預(結)算書中的一些重要環節作簡單扼要的審查,即可保證質量,又不影響進度。預算編制人員要不斷地學習新技術與知識,在實踐中總結、探索和積累,才能更好地掌握預算編制的方法與技巧,編制出高質量的預算。工程預算編制人員想要對一項工程進行預算首先要做好預算準備工作,要精通工程設計圖紙,要懂得圖紙中所標注的信息,要嚴格規范圖紙設計細節上的問題,能夠對工程預算軟件操作自如,同時還要注意不能出現計算錯誤或漏記的事情出現,要掌握一定的地質勘測技術,不能光一味的聽取他人的勘查結果,要對設計人員做好的設計圖、施工圖等各項資料嚴格審查,從而擬定合適的施工方案,然后還要不斷學習成功的施工案例,做好充足的準備工作。預算編制人員應在預算編制前熟悉施工圖紙預算人員要認真審閱圖紙,要針對工程項目施工的每個環節進行考慮,要做到了然于心,能夠快速地將每個環節中所需的費用計算出來,要深入施工現場,跟隨工程施工進度,做好新技術的學習和傳播,要對市場動態仔細關注,預算編制人員要與設計者多溝通,要互相監督,盡早找出問題,確保項目施工的快速進行,要有較強的責任心,務必事事親為,確保工程項目每個環節萬無一失。預算編制人員要保證項目直接費的準確性在很多失敗的項目案例中不難發現,項目的直接費直接影響著工程項目預算,尤其是施工設備的采購費用上,盡量減少購買環節,要直接聯系廠家,避免設備實際費用不相符
工程預算建設期利息,是指建設項目建設投資中有償使用部分在建設期間內應償還的借款利息及承諾費。除自有資金、 財政撥款和發行股票外,凡屬有償使用性質的資金,包括國內銀行和其它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出口信貸、外國政府貸款、國際商業貸款、在境內外發行的債券等,均應計算建設期利息。建設期利息應重點評估借款分年用款額是否符合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利率的計算是否符合貸款條件,利息額的計算是否有低估現象。項目建設期利息,按照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項目建設資金籌措方案確定的初步貸款意向規定的利率、償還方式和償還期限計算。對于沒有明確意向的貸款,按項目適用的現行一般(非優惠)貸款利率、期限、償還方式計算。借款利息計算中采用的利率,應為實際利率。實際利率與名義利率的換算公式為實際年利率=(1+r/m)m-1式中,廣名義年利率;建設期利息的計算可按當年借款在年中支用考慮,即當年借款按半年計息,上年貸款按全年計息。
近年來,隨著政府基本建設力度的加大,投資審計倍受社會各界關注,各級政府部門對投資高重視,這對審計和審計人員來說,既是一種鼓勵,也是一種鞭策和壓力然而,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任務繁重與審計力量不足之間的矛盾 ,一直是困擾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某經濟特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審計進行項目工程預算審計,應當自被審計單位交齊本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資料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出具審計結論性文書。當前,政府投資項目結算中的高估冒算還比較普遍, “三超”現象嚴重 ,通過重點抽查審計,可以發現并糾正大量違法亂紀行為,從總體上有效遏制超計劃投資,節約大量的政府財政資金。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審計時間短、風險小、效果好,適合對標底、專項預算和工程量清單的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