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打撈分為很多種,有打撈沉船、打撈沉車、打撈鉆頭、打撈貴重物品、打撈溺水者等,在打撈中因為水流流速和水深情況及水下是否有障礙物等會影響打撈的進度。打撈沉船,在船只在江河湖泊乃至海洋的水域航行中由于觸礁、撞擊、惡劣天氣及風浪、兩船相互撞擊等導致沉船,這些都是極少發生的,均因為人為操作及環境因素產生出的問題。還有船舶在停港或等待靠碼頭、港口卸貨時候因為不注意漏沉的,這主要是船主對船體建構和性能各方面不注意情況發生的,船主聘請的船老大和鐵柜{術語為大副或輪機長}責任心缺失。

潛水員下水前應首先檢查潛水設備是否能夠正常工作,并配備通訊工具,及時和岸上工作人員聯系,匯報水下狀況并接受指導。進行水下切割時應注意不得懸浮在水中作業。應實現安裝操作平臺或在物件上選擇操作位置。潛水員水下打撈是一項綜合性非常高的工作,涉及到測量,潛水,水下切割,封堵和水下等知識。那么如何在水下打撈作業中出一套切實可行的可行性方案呢。做好水下探摸工作。知己知彼百戰不殆,水下探摸工作是水下打撈作業的步也是重要的一部分。潛水員要做好水下探摸,能夠幫助潛水員,和工作人員了解水下作業的環境和工作內容。能夠有效的使作業人員快速的制定出一套適合水域的水下情況的水下打撈方案。下水前試探水況。為防止出現事故。剔除潛在的隱患。

在進行水下打撈工作的時候,使用的工具一定要符合水下作業的,在每次使用前都要進行認真的檢查,看是否會有不必要的故障出現,而且在使用完后要注意進行合理的安放,維持好設備的性能,這樣在日后使用的時候將會直接關系到使用者的和工程的進展程度。沉船在運河、支流、小河、里一般沉沒的船只都不大,可用挖沙船打撈起來或用地錨強行打撈上來,要注意挖沙船自重較重,打撈不慎可能把挖沙船帶翻。這種辦法需要沉船在水域不深,河床較為平坦,離岸邊較近的情況才好運用此打撈方法。

水下作業管理 1、所有潛水作業人員必須攜帶,交通部潛水打撈管理委員會頒發的有效(潛水員)方可進行潛水作業。 2、潛水作業前,應給潛水員適當的休息時間,深潛水間隔時間一般規定在一次潛水完畢后24小時以上。 3、潛水作業前,潛水人員不得暴飲暴食和劇烈運動,任務要明確清楚潛水作業的實際情況(多開會多商議)。 4、潛水員著裝完畢后,經潛水領隊的準許后方可下水,不得私自潛水作業和違規規定作業。 5、進行水下作業時,要與水面電話員時刻保持聯系,隨時報告水下實際情況,服從水上人員安排。 6、潛水員水下遇到突發事件時要向水面電話員及時匯報,并及時出水。 7、潛水作業結束后,潛水員要注意休息,上來要和領導及時匯報水下作業情況,以便下一班潛水員繼續合理工作。 8、潛水作業期間要多觀察天氣和水流情況,確保的條件下潛水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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